珠海固瑞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 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珠海固瑞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珠海固瑞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化联西路516号珠海固瑞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建设单位:珠海固瑞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通过购置反应釜、连续干燥沸腾床、高效液相色谱仪等先进设备,配套冷热媒等公用工程设施,进行新材料、电池添加剂、树脂、胶粘剂(甲类车间)和胶粘剂及复合材料制品(丙类车间)等产品的生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固瑞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化联西路516号
联系人:杨艳玲
联系电话:0756-7712581
电子邮箱:yangyanling@sh-grt.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奥思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262号宏策商业大厦2楼
联系人:邹骥
联系电话:0756-2237796
电子邮箱:28377325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点击本文附件下载或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表格。下载地址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珠海固瑞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